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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重视外购件外协件的质量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2/11 16:12:47  点击数:537
为了保证外购(协)件的质量,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工作。
1 明确外购(协)件的技术要求
要做好外购(协)件的采购工作,必须对所采购的零部件的技术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将这些要求通知供方使其完全理解。需列出明确的采购文件(包括技术条件(规范)、图样和订货单),对采购零部件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主要内容有:
(1)型号、规格、式样和等级;
(2)技术条件(规范)和检验规程;
(3)采用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
采购文件发送供方前,应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查。
在提出所采用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时,还应根据外购(协)零部件的类别及供方的质量因素,提出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例如,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如产品检验记录、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设备的易损件图和备品备件明细表、产品的制造计建筑机械1999(7)划、会签通知等);实施设计审查的规定;实施制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会检的规定;实施有关供货范围。交付进度、交货状态等方面的规定。
为了保证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是合理的,发布前应由具有资格的人员审查、批准。
2 选择合格的供方
采购零部件的质量控制活动,必须注意到供方的条件,要充分考虑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择优订货,并在合同中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质量保证要求。
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定,一般可用以下方法:
(1)评定其以往提供类似的零部件的交货质量情况;
(2)调查供方的质量历史与信誉;
(3)到供方实地考察、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评定其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了解职工素质和制造、检测设备情况;
(4)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对评定为合格的厂家,应建立“合格供方”的档案,并列人合格零部件供应单位名单,作为选用的依据。根据外购零部件的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定期对供方的工作进行评审。外购件的质量、总成本、交货期、质量保证体系是评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根据评定的结果,及时调整供方的名册,实行动态管理。
要使供方稳定提供满足质量要求的外购、外协件,应对供方实施控制,并在外购(协)零部件的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质量保证要求。对供方进行控制的范围、方式和程度,应根据外购(协)零部件的特性以及供方的业绩及其质量保证能力,以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可区别对待。一般根据外购(协)件的经济价值及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外购(协)件进行分级(或分类),如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件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对供方的控制方法一般有:
(1)派常驻代表;
(2)定期或不定期到供方进行监督检查;
(3)设监督点(见证点或停工待检点)对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4)成品联合检验(会检),可以是供方或供方与需方一起到供方的工厂实施联合终检;
(5)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情况(如转让给乡镇企业加工等);
(6)组织对供方进行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帮促,使其提高质量水平,满足质量要求;
(7)进货筛选或检验。
3 外购(协)零部件的验证
对外购(协)零、部件的验证,应看其外购(协)零部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l进货检验和试验
供方应保证未经检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零部件不投人使用或进行装配。进货检验或试验的方式和程度(如只验证合格证明文件、全数检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和数量的确定等)取决于外购(协)零部件的性质。在货源处进行的质量控制,与供方质量体系的有效因素,对各种零部件可有不同的要求。
检验或试验应按检验计划(质量计划的一部分)或书面程序的规定进行。程序的内容应包含验证来料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完整;是否带有正确标记及到货有无损坏等。对随同到货的有关技术文件(如材料试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作出验证规定,对到货后出现不合格品时的处理方法作出规定。
应避免未经检验就放行的现象,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而放行时,应在该项物质上标明标记,并作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返回和更换。为此供方的检验控制程序中应有返回办法的具体规定,并明确规定有权作出这种处理的人员及其责权以及这种物质应如何标识和控制的细则等。
3.2 工序检验和试验
供方应对质量计划(或检验计划)中规定的检验点、检验规程进行工序检验,并对检验的物质作出合格与否的识别标志或合格证u。进行工序检验和试验的目的是及时发现不合格零部件,避免不合格品进一步加工,以提高生产过程的经济性。
供方应正确制定检验、试验的程序或规程,并严格执行。同时,应要求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具有一定的经验或经过一定的培训有资格认可证明,以保证检验的质量。对特殊的工序,供方应制定并执行专门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程序,加强制造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以确保加工质量,使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3.3最终检验和试验
外购(协)零部件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重要手段,检验和试验的记录是向需方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证据之一。因此供方必须根据产品的需要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详细制定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规程或程序。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最终检查和寿命试验。可靠性试验以及安全性试验。
产品的零部件质量有的在产品最终检查中能反映出来,有的反映不出来,而是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因此,要求供方保证零件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均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装配成整机。
3.4 检验和试验记录
检验、试验记录应内容完整,真实可靠,既能说明产品各阶段的质量状况,又便于一旦发现问题时可追朔、分析原因,并利于采取纠正措施。记录的内容一般可包括:检验试验项目;抽样数量;合格准则;检验试验条件;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和数量;合格品率和采取的措施;检验人员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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